整治时间、区域
整治措施
1
城区全面禁行
近期先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和宣传为主,目前为城区禁行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以批评教育为主,预计在8月20日后,金乡城区(凯盛大道以北,沙河以东,诚信大道(车站前面)以南,奥体大道以西)对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实施全面禁行。
2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下一步会加大对低速电动车整治力度,在学生上下学,中餐、晚餐前后1小时时区内集中优势警力对电动车乱停乱放、乱闯红灯、争道抢行、停车越线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
3整治生产源头3月31日前对无营业执照和无任何车辆生产资质的企业,依法取缔查封;
引导有条件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申请摩托车生产资质,或通过转型升级、并购重组等方式与现有机动车生产企业合作,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鼓励部分企业向汽车零部件配套领域转产。
同时,待《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相关政策发布后,按照明确的相关标准、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我县清理整顿专项计划,依法采取综合措施清理不达标生产企业,严禁生产未经许可及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
4整治销售市场待《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相关政策发布3个月后,将严禁我县市场销售未经许可及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
6重点整治车型
2 鱼台县
鱼台县整治区域
孝贤大道县政府路口至实验中学路口全路段为整治区域和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辆禁停区域;
其他主次干道为整治区域。
整治内容
1禁停区域内严禁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停放;
禁停时段为早7时至晚8时;
2进一步规范城区其他主次干道电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3严查电动车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4严查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非法营运。
整治措施
1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违反禁停规定驶入禁停区域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按职责权限进行处罚。2对其他主次干道电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进行整顿。
3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4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非法营运进行处罚。5任何单位和个人拒绝、阻碍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如《流浪地球》里那句道路安全提醒一样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为了您的出行安全和家庭幸福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
做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
交通安全的守护人和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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