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包括山东、江苏、江西、安徽、云南、天津等地都密集出台相关文件,设定了本地区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
例如,本月《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提出到2020年,安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15万辆左右。
云南上月公布的《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中提出,2018年计划在全省推广新能源汽车5万辆。
天津今年下半年公布的《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里也提到,2018至2020年,全市每年新增新能源汽车2万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比例到2020年提高至4.5%。
山东近期公布的《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规定,省级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除有特殊工作要求外,应当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
云南也提出,公共机构带头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增一般公务用车、特定业务用车和固定区域内执法执勤用车除新能源汽车不能满足功能需要以外,全部采购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江西明确,鼓励公共服务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2018-2020年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分别不低于30%、40%、50%。
配套跟进:多省份拟增设充电桩、减免停车费
伴随新能源汽车的数量增加,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是否能满足民众出行需求,受到广泛关注。
针对配套设施建设,各地政府也均明确了实施目标与方案。
如,海南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万辆以上,建设充电桩2.8万个以上。
云南计划2018年昆明等滇中城市群及城际高速公路新增公共充电桩1.5万个,集中式充电站新增140座以上。
江苏、天津也都提出,要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此外,不少地方还提出了新能源汽车差异化交通管理,为民众带来更多实惠。
例如,云南提出,2020年底前,国有资本管理的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到2020年底前,经营性充(换)电站向用户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不超过0.8元/度。
江西也提出,放宽新能源汽车交通限行限制,推广专用号牌,方便新能源汽车通行和管理。各地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减免新能源汽车停车费。逐步放开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管理,降低充电服务成本。
广西规定,对在广西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和市政道路两旁停车位进行停车的,一律减半征收停车费。纯电动城市物流配送车入城不受限制。
从销售数据来看,2018年1月份至8月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60.1万辆,同比增长了88%。近5年来,中国新能源汽车年产销年均复合增长率近130%,连续三年产销量居世界第一。
在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截至今年7月份,全国共建成公共充电桩27.5万个,同比增长52%,新用户私人安装率接近80%,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已经在全国推广使用。
此外,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溢出效应更加明显,吸引了资本、人才、技术加速集聚,带动了产业投资就业。
根据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
另外,依照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印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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