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全国各地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汇总
更新时间::2022-06-09 08:59:13
4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5月31日,工信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与此同时,北京、上海、广东、湖北等地近期也接连出台购车优惠新政。
部分省市新能源车补贴一览:
省市 | 内容 | 有效期 |
北京 | 对购置期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2022年底前,对符合条件“以旧换新”购买新能源车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台补贴。 | 6月1日至12月31日 |
上海 | 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 | 有效期至12月31日 |
广东 |
以旧换新: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10000元/辆,转出旧车,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 直购新车:2022年5月1日至6月30日,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给予8000元/辆补贴,该补贴与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不重复享受。 |
5月1日至6月30日 |
广州 | 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购买“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请新能源汽车综合使用补贴8000元/辆。 | 5月1日至6月30日 |
深圳 | 使用通过常规方式申请的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或更新指标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10-20万元的补贴0.5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1万元/辆。通过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摇号活动获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仅用于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如用于办理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仅限于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购买价格1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其中,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1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2万元/辆。 | 5月23日至12月31日 |
珠海 | 在珠海香洲区注册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法人企业购买新能源新车,并在珠海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最高可获12000元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不含税发票价10万元以下新车每辆补助2000元;10万元(含)至30万元新车每辆补助7000元;30万元(含)以上新车每辆补助12000元。 | 有效期至12月31日 |
天津 | 在活动合作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燃油车或新能源汽车且为7座以下(含7座)家用新车的居民均可享受,单车最高补贴可达4600元。购买新能源车在以上基础上还有额外补贴:购车金额5—10万元(不含)的补贴200元/辆;购车金额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补贴400元/辆;购车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元/辆。 | 4月27日至8月31日 |
南京 | 对个人消费者在市内购买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并在市内上牌的,分档给予最高12000元的促销补贴,各区有关汽车补贴政策可叠加进行。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新增新能源物流车、新能源换电出租车、新能源换电渣土重卡车、新能源换电集装箱重卡车等,分别给予不同额度补贴。 | / |
无锡 | 锡山区发放400万元新能源汽车惠民券,在指定销售店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的个人,新能源汽车可优惠金额5000元至15000元。 | 5月13日到7月31日 |
杭州 | 增加小客车指标投放,2022年新增有效期为6个月的小客车指标4万个。对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给予2000-10000元/辆补贴。 | / |
合肥 | 消费者在合肥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乘用车的,在现有电费补贴基础上,再给予1000元/辆一次性电费补贴,补贴总量1万辆,用完即止。 | 2022年4月1日起 |
西安 | 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不含)以下,每辆发放1000元汽车消费补贴;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每辆发放2000元汽车消费补贴;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至30万元(含)。每辆发放3000元汽车消费补贴。换电模式车辆不受30万元上限限制,按此档标准补贴。 | 6月1日至9月30日 |
郑州 | 购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1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补贴3000元电子消费券;15万元(含)-25万元(不含)以的燃油车补贴5000元电子消费券;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补贴7000元电子消费券;购置新能源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每档比燃油车增加1000元消费券。 | 6月1日至8月31日 |
安阳 | 在安阳市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4S店、直营店)购置新能源汽车5万元以下(含)每辆补贴2000元,5万元~10万元(含)每辆补贴4000元,10万元以上每辆补贴6000元。 | 4月1日至6月30日 |
太原 | 发票金额6万元(含)-10万元(含),新能源车每辆补贴3000元;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新能源车每辆补贴4000元;20万元(不含)以上,新能源车每辆补贴6000元。 | 5月1日至7月1日 |
沈阳 | 实施1亿元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对投资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公共充(换)电设施,按照直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00元/千瓦、换电设施60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换电设施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座;对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公共或对外开放的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按照0.1元/千瓦时给予运营补贴。 | 6月1日至12月31日 |
山东 | 对在省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10万以下3000元消费券,10-20万4000元消费券,20万以上6000元消费券。 | 5月22日至6月30日 |
湖北 | 对报废旧车且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5000元/辆。 | 6月至12月 |
江西 | 以摇号抽取2000名中奖者,荣获新能源新车个人消费者奖补,每名奖补5000元。 | 5月1日至7月31日 |
吉林 | 购置新能源乘用车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元、4000元、6000元标准的补贴。 | / |
海南 |
在我省购买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后,按重型、中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在我省购买新能源城市环卫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1万公里后,每辆车可申领2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对在我省购买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后,按大型、中型、小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2万元、1.5万元、0.8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对在我省个人及其他领域(不含上文已申领补贴的)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在可提供核算充电量的情况下,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充电量大于2000度(含)每辆可申领2000元充电费用补贴,小于2000度每辆可申领1500元充电费用补贴。 在我省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我省注册登记后,报废其名下在我省注册登记的老旧汽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且2021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记在其名下),可申领8000元报废旧车节能减排综合奖励。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8000元的奖励。 在2021-2022年试点期内,对巡游出租车、中重型卡车等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给予奖励。其中,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10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巡游出租车项目,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5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中重型卡车项目,一次性给予400万元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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